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监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召开股东大会的相关规定。因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合法、合规。 |
开始时间:2019年8月15日9时30分 |
结束时间:2019年8月15日11时30分 |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8月14日,股权登记日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七)会议地点:武汉东湖高新区高新四路光谷电子工业园3期6号厂房武汉吉事达2楼会议室
(一)《关于公司提名陈刚等五人为第【2】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提名黄波等三人为第【2】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三)《关于公司章程修改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二)会议费用:本次股东大会往返及住宿费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承担。 (三)临时提案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武汉吉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倡议》
武汉吉事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 |